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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高明主要优惠政策

l、新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到1000万元或以上的(含增资扩产和市政府规划要求搬迁的项目,不含市内搬迁和停旧开新项目,下同),从开始纳税之日起的五年内,该项目每年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新增加的纳税额(指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头两年由区财政按本区留成部分100%的金额,后三年按50%的金额,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技术开发专项补贴,扶持企业发展。

2、属高新科技项目(由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自该企业开始纳税之日起的五年内,由区财政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相当于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本区留成部分100%的金额作为企业技术开发专项补贴,扶持企业发展。

3、对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现有企业,五年内由区财政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相当于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年新增纳税额本区留成部分的50%金额,作为企业技术开发专项补贴,扶持企业发展。

4、属国家、省确定的高新科技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其属于区收取的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减半收取;并且由区财政从科技专项发展资金中补贴相当于耕地占用税本区留成部分的50%金额,作为企业环保专项补贴,扶持企业发展。

投资服务

1、政府致力将自己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诚信型、高效型、创新型和亲民型“六型”政府。
2、政府着力营造“生产环境、生活环境、交易环境、服务环境”四大环境,以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廉洁、务实”的政府形象。
3、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廉洁、规范、高效的服务平台,政府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在招商引资工作上做到“俩零俩全”服务。
大发展的助推器   高明沧江工业园

1、预计到2010年,园区基础设施总投资100亿元。
2、2003年4月,被批准为“国家火炬计划新材料产业基地”。
3、2003年9月,被授予“实施火炬计划十五周年先进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称号。
4、2004年8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系认证。
5、2004年9月,获广州海关批准在园区设立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区。
6、2005年9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2005年12,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朔料加工协会授予“中国合成革产业基地”号称。
8、将成为改善投资环境、吸引高新外资进驻的平台,成为新技术、新材料的转化基地,成为西江产业的先行者、样板区,成为珠三角新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中心。
业务联系电话:0757-88629161、88629163、88629205 传真电话:0757-8862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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